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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屋赠与人死亡后赠与是否有效

作者:sansan  发布:2024-07-02 14:25:55   悠悠天气网   网址:http://www.uutqw.com/shenghuo/138449.html

如果房屋赠与合同在房屋赠与人死亡之前办理了公证,那么在赠与人死亡以后还是有效力的,该房产不会认定为遗产也不参与房产继承,不过如果受赠人不接受赠与则会参与继承分配。另外对于正在办理公证手续尚未办妥的也继续执行赠与。 房屋赠与过户需要什么条件

1、赠与人必须是房屋产权的拥有人,同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。

2、赠与的房屋必须具有合法的权属证件,不存在产权纠纷。

3、赠与人和受赠人均属自愿,有书面赠与协议,并办理公证。

4、房屋赠与必须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、审核,办理产权过户手续。

5、受赠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缴纳税费。

6、不得为逃避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,如债务履行、支付劳动报酬等而设定赠与;也不得为规避法规管理,如缴纳税费等而设立赠与。

7、房屋赠与不得危害公共利益和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。 房产赠予过户要交哪些费用

1、营业税。依据现行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,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,视同发生应税行为,原则上,赠与人是需要缴纳营业税的,缴纳营业税的税率是5%。

2、附加税。附加税是由赠与人负担的,只有在需要征收营业税、增值税等税种的前提下才会征收,按应缴纳营业税的一定比例缴纳,具体比例为:城建税7%、教育费附加3%。

3、契税。赠与房产的领受人需要全额缴纳契税,按照3%的比例缴纳。法律依据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四条规定:土地使用权赠与、房屋赠与,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、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。

4、印花税。印花税,是需要全额缴纳的,由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,按照0.05%的比例缴纳。

5、个人所得税。近亲属和具有抚养、赡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,以及发生继承、遗赠取得房产的,免征个人所得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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